办公室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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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政务;负责院务会、院长办公会的准备和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督办院务会、院长办公会决定事项和省委领导、院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负责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和简报、情况反映等信息的编辑及对下指导工作;负责重大工作部署的调查研究和省综治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络通讯工作;负责与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省人大等部门联络工作;督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建议及其来信;督办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省人大批示交办的事项;负责公文处理、院党组文件理文和党政文件、电报的收发、传阅、交换工作;负责院总值班、印章管理、传达和收发工作;负责机关档案的收集、管理、利用和对下指导工作;负责全省法院的密码管理;负责院机关的保密工作及对下级法院的指导工作;负责接待工作和外事的联络、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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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室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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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的建议和计划;组织落实本院领导或上级法院指定、委托的调查研究课题任务;协调本院审判庭和其他部门开展综合性的调查研究活动;组织交流和推广调查研究成果;总结审判工作经验,为领导科学决策和宏观指导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立法活动,研究、征集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办理解答或者向上级人民法院请示本院和下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具体法律适用问题的有关事宜;起草有关审判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掌握审判工作综合情况;负责公布司法裁判文书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司法统计、纪检监察统计工作;协助院领导开展审判工作管理,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办理或协调办理港、澳、台的法律事务;负责全省法院院志和高院机关年鉴纂写等工作;组织审判案例的编选;管理图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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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一庭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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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审理由本院管辖的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人身权纠纷等第一审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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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二庭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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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审理由本院管辖的合同纠纷等第一审商事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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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庭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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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审理由本院管辖的各类第一审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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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庭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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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有关行政争议案件、非诉讼行政执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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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监庭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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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有关行政争议案件、非诉讼行政执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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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队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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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及内部保卫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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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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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执行本院各审判庭申请移送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各类案件及有关机关制作的文书和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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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室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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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全院的执纪执法教育;承办有关违纪案件的查处,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措施的落实,建立监督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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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工科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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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人事、劳动工资及干部、职工的考核、晋升、评定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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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三庭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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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审理由本院管辖的交通一审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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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四庭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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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审理由本院管辖的涉外一审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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