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厦采风 :::: |
|
|
财政金融 :::: |
|
|
|
|
| 塘厦农村信用社 |
一、机构设置
塘厦农村信用社位于繁华的花园街中心,辖下三十二个营业网点,网点遍布全镇各区,总部设置管理机构包括:信用社董事会、主任室、客户经理部、信贷部、国际业务部、办公室、稽核监察部、科技信息部、营业部、保卫部等部门。
塘厦农村信用社营业机构一览表:
| 序 号 |
机构名称 |
地 址 |
电 话 |
| 1 |
客户经理部 |
塘厦花园街5号农信社大楼1楼 |
7723323 |
| 2 |
资金计划信贷部 |
塘厦花园街5号农信社大楼2楼 |
7728811 |
| 3 |
国际业务部 |
塘厦花园街5号农信社大楼1楼 |
7728810 |
| 4 |
办公室 |
塘厦花园街5号农信社大楼3楼 |
7728808 |
| 5 |
稽核监察部 |
塘厦花园街5号农信社大楼2楼 |
7728812 |
| 6 |
科技信息部 |
塘厦花园街5号农信社大楼2楼 |
7728816 |
| 7 |
营业部 |
塘厦花园街5号农信社大楼1楼 |
7723918 |
| 8 |
保卫部 |
塘厦花园街5号农信社大楼1楼 |
7728806 |
| 9 |
石鼓分社 |
塘厦镇石鼓村(石鼓市场侧) |
7721211 |
| 10 |
林村分社 |
塘厦镇林村村(林村门楼侧) |
7721545 |
| 11 |
莆心湖分社 |
塘厦镇莆心湖村(莆心湖市场对面) |
7721574 |
| 12 |
蛟乙塘分社 |
塘厦镇蛟乙塘村(蛟乙塘市场对面) |
7721032 |
| 13 |
清湖头分社 |
塘厦镇清湖头村(清湖头村委对面) |
7721132 |
| 14 |
振兴围分社 |
塘厦镇振兴围村(振兴围村委侧) |
7721424 |
| 15 |
莲湖分社 |
塘厦镇莲湖村 |
7721653 |
| 16 |
石潭布分社 |
塘厦镇石潭布江源大道 |
7721284 |
| 17 |
横塘分社 |
塘厦镇横塘村 |
7721474 |
| 18 |
诸佛岭分社 |
塘厦镇诸佛岭村 |
7721004 |
| 19 |
大坪分社 |
塘厦镇大坪村 |
7721416 |
| 20 |
桥陇分社 |
塘厦镇桥陇村(桥陇市场侧) |
7721194 |
| 21 |
凤凰岗分社 |
塘厦镇凤凰岗村 |
7721067 |
| 22 |
四村分社 |
塘厦镇四村村 |
7721335 |
| 23 |
龙贝岭分社 |
塘厦镇龙背岭村 |
7721316 |
| 24 |
平山分社 |
塘厦镇平山村 |
7721484 |
| 25 |
田心分社 |
塘厦镇田心村(田心村委侧) |
7721607 |
| 26 |
沙湖分社 |
塘厦镇沙湖村 |
7721457 |
| 27 |
石马分社 |
塘厦镇石马村(石马治安队侧) |
7721143 |
| 28 |
新村分社 |
塘厦镇塘厦大道 |
7721864 |
| 29 |
第二营业部 |
塘厦镇振华街 |
7720792 |
| 30 |
新华储蓄所 |
塘厦镇沿河路(旧医院桥头) |
7721394 |
| 31 |
三局分社 |
塘厦镇水电三局(三局高架桥头) |
7727885 |
| 32 |
振兴分社 |
塘厦镇塘龙路(国信鞋厂侧) |
7722204 |
| 33 |
第三工业区分社 |
塘厦镇128工业区(商业街中段) |
7722345 |
| 34 |
沿河营业部 |
塘厦镇沿河路(莲湖商业街) |
7724904 |
| 35 |
花园营业部 |
塘厦镇塘厦大道北(莲湖新村地铺) |
7729985 |
| 36 |
宏业营业部 |
塘厦镇宏业工业区(宏业八路路口) |
7729993 |
| 37 |
新城营业部 |
塘厦镇花园街(发展大厦一楼) |
7720791 |
| 38 |
江源营业部 |
塘厦镇塘龙路口 |
7911820 |
| 39 |
储蓄专柜 |
塘厦镇花园街5号农信社大楼1楼 |
7728820 |
二、办事程序
(一)贷款业务指引
1、贷款对象
一切国有、集体、三资、联营、股份制经营企业、私营企业、承包户、农户、个体工商户及个人合伙经营企业等。
主要提供:种养业、"三高"农业、菜篮子工程等贷款,社会各界工商业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私营企业、个体经营户(个人)生产性流动资金贷款。
2、申请贷款的条件
A、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B、借款人应当具备生产经营合法性和效益性。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
C、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并在我社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自愿接受信用社的信贷、结算监督检查。
D、保证、抵押贷款必须具有符合法定条件的贷款保证人、贷款抵押物或质物。抵押物(质物)必须符合《担保法》的有关规定。
3、需要的贷款资料
贷款人需要贷款时,向我社当地营业网点直接申请,申请时以书面申请为准,并提供以下资料: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贷款证(卡)。
C、合作、合资或股份制企业的,应提供公司章程(原件)、合作合资协议和有效的董事会决议(原件)。
D、借款人、担保人在上年度和上期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原件)。
E、借款人和担保人的法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F、如委托他人办理有关手续的,应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G、凡属固定资产贷款的,应具备有关的立项批文和可行性报告,对于流动资金贷款的,应提供购销合同,承包户、农户的应提供承包合同等。
H、抵押物产权证书(原件)或质物。
I、 其他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4、贷款表格的填写
A、表格包括:借款申请书、抵押(质押)承诺书、抵押物(质物)清单、抵押登记申请书、借款借据、借款合同书等。
B、表格填写:申请书、借据、借款合同等应填写好借款人全称、借款金额、用途、还款方式、抵押(保证)人情况等各项要素要填写清楚,并要求认真工整,不得涂改。
C、所有表格的签章,都要在本社业务员前当面签名、按指模。
(二)、结算业务推介
1、同城电子实时清算
我社参加了全市金融系统组成的电子实时清算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农信社转出的款项,无论收款人在哪家银行开户,在系统运转时间内(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6:00),资金均可以即时到帐。
2、省辖联行往来
为适应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使农信社的汇路更畅通,并保证清算资金的安全,促进我省农村经济的发展,在省人行、省农金改办的领导组织下,全省范围内的农村信用社已全面开通联行往来。汇款方式包括汇兑(电汇、信汇)及银行汇票等。一般来说,电汇2天到帐,信汇视邮路情况3-6天内到帐,银行汇票有效期1个月。
3、全国特约汇兑往来
在国务院农金改办领导组织下,参加全国农村信用系统特约电子汇兑往来的信用社已发展到600多家,在特约社之间办理汇兑业务资金可在隔日到帐。
4、快捷的全国电子联行
在我社开户的客户与外省客户有资金往来的,资金可通过人民银行电子汇兑系统实现划拨。该系统能更安全、更快捷地进行资金划拨,能在当日将资金划至收款人当地人行,再由人行转至收款人帐户。
5、广州区域同城交换
为更好地为企业提供快捷、准确的服务,东莞农村信用社已成立票据交换中心,并同时加入广州票据交换网络。凡在我社开户的企业,使用交换支票既可在东莞市各镇区进行购货和资金结算,也可以在珠江三角洲各市购货和资金结算,与各家银行结算。这种交换支票结算方法与传统的汇兑和票汇结算相比,具有快捷、简便、安全等特点。
为您提供高效、安全、多元化的结算系统是我们执着的追求!
(三)、国际业务办理
国际结算种类
1、电汇
A、在我社境外办理汇款时,可在电汇单上指示划款至我社帐户,即在收款人之银行栏内填写我社对应的帐号。
汇入款流程图如下:
B、若在其他银行办理汇款,还应在收款银行代理行栏填注我社其中一个帐户行,在收款银行帐号栏填写我社在该帐户行帐号。
汇入款流程图如下:
建议客户使用我社境外帐户行汇款,能快速达帐。同时,推荐使用中国银行香港分行帐户。
2、票汇
如您希望采用票汇方式,请在香港渣打银行或中国银行香港分行开立汇票,票面提示为东莞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境外票汇汇入款流程图如下:
3、光票托收
可托收从香港任一家银行发出的汇票、本票或支票,您只要到东莞农信填妥委托书和签收单,我们便以最快速度为您办理托收。
境外托收流程图如下:
三、发展历史
中国农村信用社成立于1952年,与新中国一道成长,走过了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发展历程,成为中国农村金融居基础地位的金融巨人。东莞市塘厦农村信用社创立于1952年,至今已走过了50年的发展历程。
50年来,特别是96年底行社脱钩以来,塘厦农村信用社按照"稳健经营、稳中求进"的经营理念,内强管理、外树形象,推动了各项业务健康、快速、稳定的发展。
四、发展现状及前景
塘厦农村信用社拥有三十二个营业网点,在职员工130多人,是全镇网点分布最广、从业人员数量最多的金融机构。至2001年10月底,全社各项本、外币存款余额为14亿元,各项贷款余额为8亿元,存贷比例为57%,资本充足率8.5%,资金头寸非常充足,经营非常稳健,抗风险性较强,综合实力名列前茅。
为进一步拓宽结算渠道,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最方便、快捷、优质的结算服务,塘厦农信社先后开通了同城电子清算系统票据交换、广州大同城票据交换业务、省辖往来结算业务、全国特约城市电子汇兑结算及全国电子联行等业务。
我社是SWIFT(环球金融电讯协会)在中国22个总行级成员之一,可以通过SWIFT报文与全球4000多家银行进行国际实时结算,建立了密切的代理行关系的全球性大银行包括:花旗银行(万国宝通银行)、美洲银行(美国银行)、汇丰银行、渣打银行、香港中银集团等。目前加入了粤港港币支票联合结算,托收业务费用低、速度快。
在此基础上,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社电子化运用程度,目前已更新使用一个先进、安全、易于扩充和适合我社业务发展的集中式大型计算机综合业务网络处理系统,实现了全市通存通况兑。
|
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花园街5号
法定代表人:叶汉民
办公电话:772286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