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厦采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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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厦概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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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塘厦人民法庭 |
东莞市塘厦人民法庭是东莞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管辖区域为"三镇两局",即塘厦镇、清溪镇、凤岗镇、省水电三局和东深供水工程局驻塘厦凤岗办事处,主要受理辖区内的民事、经济和执行案件,代表国家行使辖区内的审判权。法庭现有法官3人,书记员4人,法警3人和后勤人员2人,负责人为蓝海法官。法庭设置有立案室、书记员室、法官办公室、庭长室、法警室、审判室、调解室、合议室、合议庭、打字室、临时拘留室和档案室,配备有1辆警车、2辆工作用车、6台电脑和2台复印机。法庭人员配置科学、办公场所设置合理、装备先进实用水平一流。近年来,法庭的收案数、结案数和解决诉讼标的的指标均名列东莞法院前茅。如2000年法庭共收案1305宗,结案1288宗,解决诉讼标的人民币3.9元,均居东莞市法院第一。塘厦法庭从1995年起连续六年被评为市法院先进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三次、4人荣立"个人三等功"各一次,1人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还评为"东莞市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广东省执行先进单位"、被授予"东莞市直属机关文明单位"、"东莞市文明单位"光荣称号。
伴随着辖区经济的飞速发展,塘厦法庭已由一个比较落后的法庭发展成为东莞市乃至广东省闻名的先进法庭。中国即将加入世贸,未来的工作任重而道远,塘厦法庭全体干警决心再接再厉,以一流的素质和一流的效率,为辖区内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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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蓝海
电话:0769-7722294 7887182
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花园新街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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